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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委宣传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来源:高平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05-27 【字体:

  高平市委宣传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晋城市及高平市委在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方针政策,并进行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 

  2.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3.负责引导和把握社会舆论,对新闻出版、社科理论、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等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并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以及重大业务工作方面实施领导;

  4.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开展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鼓舞全市社会力量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工作; 

  5.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6.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会同市委组织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8.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度部门预算只包含本单位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高平市委宣传部与高平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有三个全额事业下属单位和七个内设机构,其中:三个下属单位为网络与信息化服务中心、对外宣传服务中心、文明创建服务中心;七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宣传新闻室、理论室、文艺和产业室、文化事业和出版室、精神文明办公室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3名,其中:宣传部15名,网络与信息化服务中心4名,对外宣传服务中心4名,文明创建服务中心4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附表1)

二、预算收入总表(附表2)

三、支出预算明细表(附表3)

四、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附表4)

五、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附表5)

六、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附表6)

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八、部门支出总表(附表7)

八、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附表8)

九、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表9)

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10)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附表1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附表12)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13)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附表14)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附表15)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附表16)

十七、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附表17)

十八、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8)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预算收入1780.8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780.8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11.94万元,比例66.6%,原因为增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新时代文明服务中心、《纸上谈兵》排演费等。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780.81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49.9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8.5元,增加12.87%,原因为人员调动发放车补等增加。

(二)项目支出1530.86万元,比上年增加683.44万元,比例为80.65%,原因为增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新时代文明服务中心、《纸上谈兵》排演费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72万元,用于购置图书、办公设备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

六、重点绩效评价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所有项目都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管理。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6.34万元,比2020年增加0.34万,比例为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0.1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接待业务增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4万元,较上年增加0.2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宣传部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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