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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疫情防控办!最新通告!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8-19 【字体: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根据我市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现就做好社会面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三、所有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人流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四、各类诊所、药店继续严格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制登记销售。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立即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防控办。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六、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并佩戴腕带。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为48小时内),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

七、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八、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暂定4天(8月18日—8月21日),随后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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