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原健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
5月28日,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原健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动员会精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听取全市再生水(中水)利用情况汇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走深走实。
原健强调,思想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主动接受和配合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正确认识督察,自觉接受督察,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排查要精准细致。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对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各项职责落实和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把问题和短板找准找实。整改要务求实效。坚持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补齐生态短板漏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原健要求,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重大契机,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节约集约利用,用足张峰水,涵养地下水,利用好中水,实现水资源挖潜最大化、配置最优化、浪费最小化。要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与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整改,确保规范运行。要开展丹河流域排查整治行动,组织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闭环,确保沿河环境问题无遗漏。要开展煤矸石等工业固废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逐项明确具体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加强建筑垃圾排放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行为。要开展涉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定期开展监测与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防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市领导郑威剑、原亮亮、李琳,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芦源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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