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序号 | 补贴项目 | 主管部门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1 | 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 | 高平市人社局 | 省级 |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措施》(厅字〔2022〕39号);《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 | 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就业劳动力 | 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奖补。 | 个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复核公示、发放补助 | 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 当年底之前 | 0356-5222151 | |||||
2 | 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 省级 |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支持脱贫人口增收的若干措施》(厅字〔2022〕39号);《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 | 脱贫户和监测户务工就业劳动力 | 对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劳动力、外出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定额方式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可结合本地实际分档制定具体补贴标准。跨省务工的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省内县外务工的每人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600元。 | 个人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发放补贴 | 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 当年底之前 | 0356-5280669 | |||||
3 | 雨露计划 |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 省级 |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34号) |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 | 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 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 学生需提交“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市乡村振兴中心通过“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跟踪比对并产生拟资助名单,拟资助名单经市、乡、村逐级比对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进行资助。 | 市乡村振兴中心按照确定的学生资助名单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 每年6月30日前 | 0356-5280669 | 资金预算根据当年实际资助人数进行安排 |
附件:1.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34号).pdf
2.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44号).pdf
高平市乡村振兴中心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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