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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平市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3 【字体:

 关于高平市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2016年我市实行全口径预算,分别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需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做调整。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我市年度预算总收入220000万元。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拟调整为261893万元。具体有以下四方面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由120097万元调整为126000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上级财政部门调整了增值税收入分享比率,县级增值税分享比例由13.75%调整为27.5%,造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二是煤炭经济回暖,煤价上涨,相关税收收入增加。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后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按照“存量不动,增量调整”,保持现有分享格局不变的原则,我市在分享比例增加后,需向上级财政上解财力,综合上述增减变化,本项财力暂时按不变测算。

2、截止11月底,上级财政下达我市补助收入113530万元;较年初提前下达的82579万元增加3095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3317万元,较年初下达的47618万元增加5699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3703万元较年初下达的28451万元增加25252万元。

3、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财政决算,年终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6309万元调整为7251万元,故2016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942万元。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目前已统筹收回各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2705万元。对收回的资金,政府按规定统筹使用:一是已完工项目的质保金等需继续支出的资金2705万元;二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的资金1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0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我们对年初安排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实时动态跟踪,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项目实施进度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适时调整,拟调整为261893万元,增加41893万元。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调整:

1、由于政策性配套、项目工程进度等原因,拟增加预算支出1956万元

2、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部分基金预算项目支出9950万元拟安排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提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改革补贴等因素增加支出4735万元。

4、上级新增的专项资金25252万元,全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拨付到相应的项目单位。

以上支出项目变动,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首先在预备费中动支,不足部分通过调入收回单位结余资金10000万元予以平衡。

待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根据年度决算情况,如有结余资金,全部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留作下年使用。如果因上级专项资金增减、财政决算政策变动等因素再引起预算调整的,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具体情况及时报市人大批准。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0100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尤其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调整为8650万元,减收1145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34万元,拟调整为21584万元。主要有以下两方面调整:

1、由于土地出让收入下降,依据收入情况安排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减少1000万元、支付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减少500万元。

2、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9950万元。

三、地方政府性债券情况

2016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72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7200万元。

(一)新增专项债券情况

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按照有关要求,该债券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用于我市城市集中供热二期工程。

(二)新增置换债券情况

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置换债券资金7200万元,用于置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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