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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平市2020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3 【字体:

 

关于高平市2020年1-6月份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今年年初确定的2020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全体财政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晋城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张志川书记在高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换道抢先、换道领跑,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949万元,占年初预算227006万元的51.52%,同比下降9.14%,减收1176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0937万元,下降27.47%;非税收入66012万元,增长12.88%。

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33865万元,占年初预算348765万元的67.06%,同比增长31.69%,增支5628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3654万元,同比增长28.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81万元,同比增长1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76万元,同比增长19.92%;卫生健康支出34739万元,同比增长26.63%;节能环保支出13339万元,同比增长25.5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534万元,同比增长119.75%;农林水支出13286万元,同比下降6.17%;交通运输支出27469万元,同比增长283.32%;住房保障支出5431万元,同比增长111.4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债券安排支出133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768万元,占年初预算51500万元的65.57%,比上年同期19928万元增长69.45%,增收1384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2126万元,同比增长71.71%,增收1341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54万元,增收496万元。  

截至6月底,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69101万元,占年初预算94755万元的72.93%,比上年同期39518万元增长74.86%,增支2958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中,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744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般在下半年收缴入库,截至6月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尚未发生收支。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截至6月底,社保基金预算收入41762万元,占年初预算83242万元的50.1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39万元,占年初预算28919万元的26.7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210万元,占年初预算35417万元的51.4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813万元,占年初预算18906万元的83.64%。

截至6月底,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7552万元,占年初预算87072万元的43.1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862万元,占年初预算42528万元的42.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891万元,占年初预算30350万元的42.4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799万元,占年初预算14194万元的47.90%。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59625.56万元。其中:专项政府债券资金46305.56万元,按规定安排用于高铁站前广场项目16800万元,太华幼儿园项目2500万元,第三热源厂热电联产项目20900万元,台湾产业园项目3000万元,殡仪馆项目800万元,马村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2000万元;一般政府债券资金13625.56万元,其中安排用于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项目13320万元,高平市二号消防站项目305.56万元。

截至6月底,我市政府性债务为157837.16万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56944.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4744.25万元,专项债务112200万元。

二、2020年1-6月份财政经济运行特点及主要工作

(一)税收收入减收明显,非税收入占比过高。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949万元,同比下降9.14%,减收1176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3.55%,比重偏低,收入结构有待优化。税收收入完成509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47%,减收19292万元,各主要税种除了土地增值税较同期增长以外,其他税收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增值税收入221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31%,减收12063万元;资源税收入101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5%,减收355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60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8%,增收753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2172万元,同比增长15.17%,增收1603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70万元,同比增长81.95%,增收572万元;罚没收入4794 万元,同比增长7.37%,增收32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3894万元,同比增长7.81%,增收3181万元;捐赠收入1087万元,同比增长2164.58%,增收103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704 万元,去年同期无;其他收入91万元,同比增长106.82%,增收47万元。

(二)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民生支出保障有力。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86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77583万元增长31.69%,增支56282万元。其中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13项民生支出207788万元,占233865万元的88.8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民生支出较去年大幅增长,特别是在年初新冠疫情影响的情况下,财政支出更加有力的保障了民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我市财政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市经济下行明显,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为保持财政平稳运行,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保战略、保基本的总纲,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从严从紧管好财政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有保有压、能增能减,坚决把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压下来,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须的项目支出,做到可压尽压、应压尽压,把宝贵的资金用在“三保”等重点领域。确保2020年一般性支出比2019年有明显下降。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统筹保障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争取上级资金。一是争取到上级债券资金59625.56万元,重点投入用于高铁站前广场、第三热源厂热电联产项目、太华幼儿园、台湾产业园、殡仪馆和马村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等重点民生工程,为我市城市建设、保障民生增加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二是争取到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5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60万元,一事一议资金1266万元,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45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0万元,统筹用于农村饮水解困、环境卫生整治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争取到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7913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289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2286万元,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1671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725万元,用于我市各项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建设。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战。截止目前,我市下达扶贫资金2727万元,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应有的财力保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持续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实现了对扶贫资金的实时监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村、不落一人”。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截止目前,共下达各类环保资金1.3亿元,主要用于冬季清洁供暖、乡村环境整治、丹河流域生态保护、城乡垃圾处理和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建立环境保护持续投入机制,全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退耕还林生态修复治理,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坚决完成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三是全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守住债务底线,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完善债务统计监测制度和债务风险预案,对全市的政府性债务情况按月进行监测报表。确保政府性债务可管可控,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严把财税收入征管关,努力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认真研判收入形势,克服影响财政收入的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加强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加大重点税源专项清查力度,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加强零散税源征管,做到重点税源与零散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并重。严防“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同时,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主动缓解因疫情影响企业的负担,特别是要进一步化解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门将及时下达各项财政资金,特别是用于支持基层应对疫情影响,增强县级“三保”能力的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工作,严格执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和实际工作量。实施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奖惩机制。继续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支出进度进行考核通报。对支出进度缓慢,不达目标要求的项目,相应减少直至取消同类项目的预算安排。定期对未按进度下达资金进行压减清理收回,对因政策调整等无法执行或不需按照原用途使用的财政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其他亟需领域,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三)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增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统筹。根据上级专项资金结余清理政策,从2020年开始,中央、省专项资金只结转一年使用,即2019年下达的未支付的专项资金将于2020年底收回。要加大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各部门长期沉淀闲置资金和预计年底难以使用的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被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确需继续使用的,项目单位要及时向原项目资金安排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是原项目且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经市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视财力情况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给予安排。

 


   附件:2020年1-6月收支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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