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高平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后,市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发展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树立经营城市新理念,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加力提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竭力为高平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上级财税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财政预算收支发生了一些变化,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对2020年本级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27006万元。根据当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状况,预期通过努力可以完成年度收入目标,暂不做调整。
根据我市目前财政经济运行状况和上级财政对我市的补助等实际情况,拟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由348765万元调整为 476882万元,增加128117万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调整:
1.截止11月底,上级财政下达我市补助收入179388万元,较年初提前下达的96577万元增加8281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43003万元,较年初下达的90183万元增加528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388万元,较年初下达的10397万元增加29991万元。
2.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00万元。
3.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
4.增加再融资债券资金5000万元。
5.上级下达我市一般债券资金13626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3320万元增加306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765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我们对年初安排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实时动态跟踪,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及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适时调整,拟调整为476882万元,增加128117万元。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调整:
1.新增的上级补助资金82811万元,全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安排到相应的专项项目。
2.上级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6万元,拟安排用于二号消防站建设项目。
3.根据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人员待遇核实、据实结算等情况,拟调减项目支出3154万元。分别是:人才专项资金500万元,自来水运营补贴3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1000万元,炎帝文化招商引资系列活动资金1354万元。
4.按照全市保重点工程、保基本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拟新增项目支出48154万元。其中:炎帝大道南延及高铁站前道路建设10000万元,高平东站站房增加面积及拆迁资金9497万元,党校迁建工程7196万元,太郑高铁(高平段)沿线200米范围内水井关闭项目资金1388万元,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2019年度目标考核奖金3816万元,集中供热补贴3000万元,补缴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资金1804万元,高平市人民医院集团信息化建设及购置医疗设备资金1705万元,丹河流域(高平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资金1380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0万元,雪亮工程二期10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00万元,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经费1000万元,全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费556万元,山西珐华研究院建设资金800万元,执法智能化全流程及办案场所升级改造等项目500万元,1910工程建设900万元,市政建设、民生实事等项目1138万元,乡镇工作补贴提标、乡镇机关工作事业人员交通补贴等人员支出1274万元。
经过上述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保持收支平衡。待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根据年度决算情况,如有结余资金,按规定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及时向市人大汇报。如果因上级专项资金增减、财政决算政策变动等因素再引起预算调整的,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具体情况及时报市人大批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94755万元。根据我市土地储备出让、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政府专项债券等变动情况,拟将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调整为227886万元,增加133131万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调整:
1.截止11月底,上级财政下达我市基金预算补助收入7013万元,较年初提前下达的255万元增加6758万元,其中6509万元为抗疫特别国债。
2.根据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等情况,拟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44500万元调整为167419万元,增收12291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1000万元调整为1454万元,增收454万元。
3.上级下达我市专项债券资金46000万元,较年初预算的43000万元增加3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4755万元,拟调整为197886万元,增加支出103131万元。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调整:
1.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6758万元,其中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509万元全部按照直达资金有关要求及时拨付到相关项目单位,用于逆周期调节及基础设施建设。其余249万元按照专项文件要求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2.上级下达我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拟安排用于马村镇余热利用集中供热工程2000万元,殡仪馆项目500万元,太华幼儿园项目500万元。
3.根据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拟新增项目支出93373万元。其中:支持开发区建设资金25123万元,208国道拓宽工程15182万元,购买增减挂钩结余土地指标5213万元,数字政府项目3000万元,土地出让奖补、拆迁补偿44855万元。
4.根据当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实际情况,经自然资源等部门合理预计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情况后,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今年以来的煤炭经济形势,拟保持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不作调整。
四、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为8324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9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41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906万元。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免2020年中小微企业2-12月单位缴费部分,拟将社保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64705万元,调减18537万元。具体为以下三方面调整:
1.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10369万元,调减1855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不变;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整为18919万元,增加13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我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707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25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035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4194万元。根据全年实际支出情况,拟将社保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87085万元。其中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增13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不作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截止11月底,上级下达我市债券资金6.46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5000万元,全部用于债务还本支出;一般债券资金1.36亿元,用于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建设项目1.33亿元,其余306万元用于我市二号消防站建设;专项债券资金4.6亿元,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和我市重点工程推进情况,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高铁站前广场工程项目1.68亿元,第三热源厂热电联产建设项目2.09亿元,太华幼儿园建设项目2500万元,殡仪馆建设项目800万元,台湾产业园建设项目3000万元,马村余热利用集中供热工程2000万元。
六、中央直达资金情况
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下保就业稳民生的需求,和保障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实施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截止11月底,我市累计收到各类中央直达资金4.18亿元,根据直达资金分配方案已全部分配到项目实施单位。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特殊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中央下达特殊转移支付直达资金3.14亿元,其中1.26亿元用于保障工资支出,支持基层应对疫情影响,增强县级“三保”能力。其余1.88亿元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二)正常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中央下达正常转移支付直达资金3971万元,其中1178万元财力性上级补助用于保障工资支出,683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营养餐改善,其余211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等资金支出,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生活和基本民生。
(三)抗疫特别国债使用情况
2020年中央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509万元,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安排6283万元用于“太行一号”(北部旅游大通道、羊头山至市区旅游公路)项目,目前已由交通局形成实际支出。其余22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家电、住宿餐饮、景区门票等逆周期调节支持服务业企业补贴。
附件:2020年预算调整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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