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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三重监督” 构筑“执法围栏”

来源:高平市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19 【字体: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执法权限“放得下、接得住”解决的是为乡镇基层政权赋能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实现“能用好、能管好”,着眼的就是防范权力下放到乡镇后如何杜绝“权大伤民”的风险。以此为出发点,我市积极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上谋局落子,印发了《高平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个办法》,制定了《高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十项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重监督链条,构筑了无形却有效的“执法围栏”,推动改革成效转化为治理实效。

  第一重:教育、研判、公开三措并举,强化源头监督

  坚持防患未然,聚焦源头,通过教育培训、超前研判、广泛公开,加强了行政执法“事前”监督。

  教育培训打好“预防针”

  实行“每月一讲+实操实练”培训制度,开展业务知识和“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培训,印发通俗易懂的执法规范流程手册2万余份。通过思想教育、廉政谈话、监督提醒等提前“敲警钟”,增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东城街街道开展业务和教育培训9次,排查拆违治乱、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执法活动廉政风险点58个,制定防范措施10条,从思想上引导执法人员守底线、不越线。

  定期研判念好“紧箍咒”

  司法行政部门坚持“双月例会”,专项行动以来先后5次研判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研究重点任务,探讨磋商难点、通报堵点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公开信息打造“阳光房”

  乡镇(街道)依法主动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类型、执法区域、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等,通过微信平台、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广而告之,做到执法有依据、群众广知晓,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第二重:记实、审核、整改三招发力,强化过程监督

  为规范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市坚持“事中”全链条监督,及时发现和杜绝可能出现的执法失序失范问题。

  乡镇(街道)全程记实

  制定实行了《高平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规范用语和格式文书,全面记录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内容,同时规范了文字音像资料的归档、存储和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

  专业队伍依法审核

  执法过程中,针对群众反映不同乡镇(街道)执法标准不一、裁量尺度存在差异的问题,我市健全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将市域内的15个乡镇(街道)按邻近原则划分为三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立由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1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制审核组。当两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对同一执法事项需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时,由牵头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法制审核,其他乡镇(街道)“一碗水端平”,参照执行,同事同权,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整改

  受专业能力所限,乡镇(街道)在执法改革初期承接执法实务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执法不规范、群众有意见等问题,极易引发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对此,市司法局用好“两书一函”,即监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和监督提醒函,以法律文书形式明确告知乡镇(街道)监督提醒、问题整改等要求。2022年7月以来,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开展3次案件评查、5轮随机抽查,出具监督通知书6份、监督意见书4份、监督提醒函3份,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2起,及时查缺纠偏,规范执法行为。

  第三重:评查、抽查、考核三管齐下,强化结果监督

  为确保行政执法案件经得起检验,我市及时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综合使用案卷评查、随机抽查、考核考评等手段,强化行政执法“事后”监督。

  专业队伍案卷评查

  组建由乡镇(街道)法制审核员、法律顾问、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案卷评查组,采取“集中评阅、件件评查”方式,从案件成立到执法结果,从证据取得到事实认定,从适用法律到执法程序等方面逐一点评,通报共性和个性问题,对有分歧的“疑难杂症”进行研判论证,力争每个案件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置公正适当。

  司法行政部门随机抽查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各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进行抽检,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网络、电话、信件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对部门抽查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反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群众关切。

  组织部门奖优罚劣

  组织部门制定考核评议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乡镇(街道)的执法行为、效率、结果等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班子考核挂钩。考核结果“优秀”的,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加分;考核结果“一般”的,及时谈话提醒;考核结果“较差”的,及时批评教育,连续两年排名全市后2名的给予诫勉或组织处理。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倒逼严格规范依法行政。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乡镇(街道)开展行政检查1506次,制止违法行为240起,清理店外经营226户,拆除私搭乱建15处,深入企业查纠安全隐患25次,责令纠正或改正违法行为158起,未接到行政相对人的投诉或举报,群众满意度达到98%。“三重监督”划定了权限边框,设置了“执法围栏”,触“栏”即警,撞“栏”即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治理水平,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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