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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刊登《高平交通事故调处新模式便民利民获好评》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发布时间:2022-11-16 【字体:

  

  9月8日上午8时,退休前曾担任法官的李建刚来到“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像他这样退休返聘在这里帮忙的司法老干部有6人。“在这儿,公检法司全链条的调解服务全有了,老百姓们不用来回折腾,我今年负责办理的司法确认有30多起了。”他热情地介绍。

  “服务方便高效,还很人性化,能真正帮到我们。”在便民接待室,正在填写报案材料的受访群众说,“对照着墙上的办事流程图,一目了然,后面需要准备啥材料,还有多少环节都很清楚。”

  近年来,针对事故警情体量大、一线警力缺口大,事故处理时间长、理赔不及时等问题,高平市公安局确立了“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办案信息化、赔偿标准统一化、矛盾化解多元化”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新思路,成立了晋城首家“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探索出了一条“交警牵头,人民法院、司法机关、保险企业入驻办公,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门、医疗机构、社会救助积极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

  “一站式”多元化调解模式

  “这也太好使了,快捷便利、公正客观,还避免了和对方司机揪扯不清。” 首次体验线上交通事故调处的司机李某对这种新模式既惊讶又赞赏。今年3月28日,他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轿车尾部相撞,事故发生后,他通过“交管12123”APP对现场进行拍照并上传,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登录互联网后台审核,30分钟内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并生成电子事故认定书,当事双方按照要求通知车辆保险公司进行快速理赔。

  为加快事故调处速度,高平市公安局秉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警力少消耗”的理念,对于财产损失较小的机动车相撞、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相撞致人轻微受伤的事故,依托“交管12123”APP推行线上事故快调快处。2022年上半年,共处理类似的交通事故1500余起。

  为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高平市公安局与辖区内全部保险公司建立了“警保联动”工作机制,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事故处理民警辅警与各保险公司查勘员,按照“就近出警”“就近出险”的原则对事故实行“先到先处”。对事故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且共同承担事故责任的财损交通事故,推行“互碰自赔”;对造成人身轻微受伤,由车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不区分责任大小,一次性赔付医疗费、车辆修理费等。目前已基本实现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当日处理,一般车损交通事故三日内处理。2022年上半年,通过快处快赔,共处理轻微交通事故3000余起。

  “对于人身伤亡或车损严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自主选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保险调解、诉前调解这四种模式。” 交警大队教导员宋继东介绍,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后,若一方当事人反悔或延期支付,另一方当事人可向速裁法庭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裁定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共出具《裁定书》28份,最大限度解决了调解工作缺少法律强制性的短板,提升了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一把尺”统一化赔偿标准

  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群众往往最关心的是赔偿问题,高平交警从调解到诉讼、从判决到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管到底,实现了高平全市事故处理标准的统一。截至目前,高平市未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所引发的信访事件,收到表扬锦旗20余面。

  “有啥好协商的,又不是车辆互碰,这明显就是大车全责。”近日,一轿车司机跟随一货车转弯行驶时不慎被货车轻微剐蹭,轿车司机不愿协商,情绪激动。

  “师傅先消消气,事情虽小,但是也要严格认定,友好协商,保障双方的权益。”在交警耐心调解下,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高平交警严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第一关口”,推行“三级定责”,即简易程序由民警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程序由事故中队定责,亡人事故由队务扩大会议定责,确保标准统一、定责准确。

  在理赔标准上,依托“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公安交警、人民法院、司法机关、保险行业、法律行业全部现场办公,由公安交警定期组织保险行业、事故处理人员、调解人员召开联席会议,由法院法官对交通事故判决依据进行专题授课,统一各保险公司对法律政策的认识和执行标准。同时,人民法院严把事故判决“出口关”,不仅在判决时统一赔偿额度,同时要求在赔付问题上明显有失公允的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倒逼保险公司统一理赔标准。

  “今年,我们人民调解员已经成功调解了130多起交通事故纠纷,起诉成本高、周期长,而且费时费力,相比起来,老百姓更愿意让我们调解,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与他们心里预期差距较大时,老百姓才会选择起诉。”作为人民调解员的赵振英大姐退休前曾是当地检察院的公诉科科长,退休后她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活跃在为民服务的前线。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判决标准统一,高平交警加大与人民法院的对接沟通力度,推行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全部由行政庭主审,审判地点可以在法院,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的速裁法庭,通过专职法官审理交通事故纠纷,使法官的判决更加精准,判决标准更加统一。

  “一公里”人性化服务群众

  9月8日上午9时,来自山西荣生律师事务所的李飞律师按时出现在“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她今天的工作是为前几日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者的家属宋某提供死亡赔偿金法律咨询服务。

  “宋先生,您家属的赔偿金是由三部分构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精神损失费,亡人事故有固定的计算标准,总的计算下来是80万元左右,在交强险赔付后,根据当事人的主次责任,然后再划分剩余的赔付部分。” 李飞边在本上计算边为宋某解答疑惑。

  “公平公正不偏私,这里提供的法律咨询真的可以帮到我。”宋某对后面的流程充满信心。

  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积极协调司法机关派驻律师定期坐班,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于家庭困难群众,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参与诉讼,真正让困难群众请得到律师、打得起官司。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1000余人次。

  另外,高平交警充分发挥“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作用,对肇事车辆逃逸、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事故,第一时间启用救助基金,使伤者不再为抢救费用发愁。同时,积极协调高平市人民医院开通交通事故伤者救助“绿色通道”,按照“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的要求,最大限度为交通事故伤者争取抢救时间,有效降低了致残率、死亡率。截至目前,共对200多名伤者使用“救助基金”640万余元,在大力推广使用“救助基金”的同时,注重追偿补充,让救助基金越用越活、越用越好。

  “我们要用足用好法律援助、救助基金、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生兜底等各项政策,坚持做好‘最后一公里’人性化服务,让事故受伤的群众做得起手术,让家庭贫困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群众心坎上。” 高平市公安局局长冯文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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