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末乡“纳凉小课堂”传播政法好声音
“《民法典》第7条的内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这就要求咱们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一定要诚实守信……”
7月23日傍晚时分,高平市石末乡王庄村的小游园里,一场绘声绘色的《民法典》宣讲正在进行,宣讲者是来自高平市综治中心的专职网格员霍旭俊和王庄村的网格员靳爱菊。这一期以诚信为主题的“纳凉小课堂”,吸引了许多前来游园锻炼的群众参与,大家纳凉、锻炼之余,主动分享自己身边的诚信故事,畅所欲言,互相交流,现场气氛融洽。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构建平安社会的基石。一段段诚信故事的分享,不仅加深了邻里间的沟通交流,减少邻里纠纷产生,而且在分享中传承了诚信文化,帮助群众树立诚信理念,强化诚信意识,培养诚信品质。
据了解,近段时间,高平市石末乡综治中心组织开展了“纳凉小课堂”文明实践活动,旨在利用人们夏季在外乘凉休闲的机会,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向群众宣讲政法知识,用身边真实的故事警示身边人,营造出“遇事讲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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