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高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晋气防办函〔2020〕6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参照晋城市《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晋市政通告〔2021〕3号),起草了《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
联系电话:0356-5241526
电子邮箱:gphbdqk@163.com
附件:《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高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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