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收回原粮食局汽车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7 【字体:小 大】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更换浏览器进行重试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拟收回原粮食局汽车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收回原高平县粮食局汽车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告。公告期限截至2023年10月14日,其间未收到书面意见和资料。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7日 本页二维码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