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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来源:高平市大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24-12-20 【字体:

  社会保障惠民生,一枝一叶总关情。今年以来,我市持续聚焦民生关切,兜牢民生底线,将“对标晋城市最高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到每人每月171元”列为民生实事项目落细落实,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让参保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来到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前来咨询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养老金发放、办理社保资格认证等事宜的市民络绎不绝。今年70岁的市民李长根,常年外出务工,没有退休金,几年前,他以最低缴费档次补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今,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逐年完善,现在他每月可以领到200多元的养老金。“以前养老金只有上班退休的职工才能领取,现在政策好了,我们也能领了,而且今年咱高平还提高了标准,真是感谢党和政府。”李长根高兴地说。

  据悉,2023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标准为143元/(人·月)。今年1月起,我市在落实好2023年省人社厅“自2024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础养老金提标8元/(人·月)”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兑现民生实事,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提高20元/(人·月),达到171元/(人·月)。自2024年7月起,省人社厅按照中央政策,又再次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人·月)。由此,目前我市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标准达到191元,65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标准达到196元,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实惠。

  与此同时,为办好办实省民生实事项目“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办理业务,今年,我市依托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全面建立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开通40项高频次、低风险的就业社保服务事项,提供经办服务,满足群众“就近办”“多点可办”需求,尽最大可能让群众便捷地享受到就业社保服务。目前,我市已建设303个基础网点和46个示范网点,实现市、乡、村三级就业社保服务互联互通,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

  在南城街街道圪塔社区,居民们正有序排队,办理社保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耐心地倾听居民的需求,并帮助大家在系统平台上快速完成社保认证、养老金查询等操作。

  市民常香荣说道:“我就住在康达苑小区,以前办社保业务还得跑到政务服务大厅和人社局,现在小区里就能办理,方便多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共惠及我市9万多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参保居民,每月我们都会及时将养老金发放至居民社保卡中,而且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也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经办机构、乡镇、村的服务能力。”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副主任郭露媛表示,接下来,将广泛宣传社保政策,用通俗易懂的“白话”语言和简单直观的表现形式,进一步提升居民参保意识和政策知晓率,让社会保险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同时,还将持续推出便民服务举措,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李娜 邢宇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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