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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

来源:高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时间:2025-12-04 【字体: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消防安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规范用火用电。严禁在高层建筑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充电。厨房使用燃气时,要做到人走阀关。

  2. 加强电缆井管理。电缆井内严禁堆放杂物、违规住人或擅自改变使用用途。要及时整治横向电缆线路、桥架违规敷设、改造以及电缆井内烟感探测器保护罩未拆除等问题。

  3. 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必须清理公共走道、楼梯间内堆放的各类物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或对安全出口上锁。疏散指示标识要正确设置、清晰可见。常闭式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

  4. 规范屋顶平台管理。不得在建筑屋顶平台擅自搭建、加盖违章建筑,严禁超荷载安装设施设备。平台区域堆放的可燃杂物须及时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5. 保障消防车道畅通。必须确保高层建筑四周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畅通,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的障碍物。违规停放的车辆、违章建筑、摊位、石墩、铁桩等固定障碍物要及时整改清除。

  6. 安全改造升级。要强化外墙保温材料防护,及时修复门窗洞口周边开裂、防护层脱落及保温材料裸露等问题,清理周边违规敷设的电气线路,并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识。要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强化材料监管、规范施工工艺,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

  7.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各类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功能完好。鼓励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保证24小时在岗在位。

  8. 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员,细化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与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规范、完整填写日常防火巡查记录。

  9.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常态化提示安全风险。定期组织物业管理员、业主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全员自防自救能力。

  10. 全民共筑安全防线。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隐患监督,鼓励大家成为火灾隐患的“吹哨人”,若发现飞线充电、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损、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形,要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或高平市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守护美好家园!


高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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