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共六人涉案
2018年12月12日,高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冯某某等六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这是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审理的第四起涉恶案件。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群众共100余人参与旁听,高平电视台跟踪报道,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高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被告人冯某某恶势力团伙犯罪事实:2015年后,被告人冯某某作为高平市鑫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为催收贷款,形成以冯某某为首,被告人靳某某、宋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李某某、韩某某、赵某某为一般成员的非法讨债恶势力团伙。该团伙有组织的通过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强拿硬要等违法犯罪手段暴力索债,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被告人冯某某、靳某某、宋某单独犯罪事实:(一)被告人冯某某违反法律规定,成立高平市鑫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后,抽逃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二)被告人靳某某为强揽高平市神农镇池院村部分村民房屋拆迁工程中的垃圾清运项目,强迫已承包该工程的拆迁公司负责人,以高于市场价的费用将垃圾清运工程转包给靳玲玲。(三)被告人宋某伪造银行存单2支,面额共计27万元。
考虑到本案社会影响大、证据材料较多、审理时间较长,为保证法庭顺利、不间断审理,高平市人民法院制定了庭审预案,并召开庭前会议,进行了证据展示与交换,对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归纳了争议事实及焦点。
庭审中,法庭对六名被告人每起犯罪违法事实逐一审理,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于法庭,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黑恶势力是阻碍社会安定发展的毒瘤,是人民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打击,此次公开审理,彰显了高平市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的决心。高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并确保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文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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