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
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4〕42号
省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指导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加强数据知识产权权益保护,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使用;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汤志平 副省长
副组长:胡 勇 省政府副秘书长
鞠 振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翟瑞卿 省法院副院长
闫绪安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慧健 省司法厅副厅长
武小勤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骞 省发展改革委新兴产业处处长
三、运行机制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鞠振兼任。专班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现履职人员进行递补,专班办公室应及时动态调整,并按程序向专班组长汇报。
(二)专班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专班自发文之日起成立,运行至2024年底结束。根据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时限确需延长专班运行时间的,按程序报省政府申请延期。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专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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