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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指定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通道的通告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7-21 【字体: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指定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通道的通告


晋政函〔2025〕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指定阳高县东小村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等13个站点为我省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入晋通道。凡经道路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山西省的,需从指定通道运入,接受防疫监督检查。

指定通道如有调整,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本通告自2025年7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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