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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被评为“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单位”

来源:平安高平 发布时间:2025-01-03 【字体: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表扬先进、鼓舞士气,近日,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决定,对全省39个先进单位和11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高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被评为“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先进单位”。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救助,切实减少受重伤人员因医疗费支付不及时带来更大风险的重要举措,有效解决群众交通事故后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化解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矛盾纠纷,减少不安定因素,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近年来,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要求,多方协作,主动作为,为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的群众“雪中送炭”,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救助服务,基金运用工作初见成效。

  2024年以来,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下达垫付通知书184笔,成功垫付90笔,垫付金额259万余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累计垫付金额1320万余元,垫付率排在全省前列,累计追偿627万余元,追偿率为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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