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三场所一环节”疫情防控专项整治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三场所一环节”疫情防控专项整治推进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有效防控疫情风险,我市于3月21日至3月31日开展农集(贸)市场、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药店及冷链食品“三场所一环节”疫情防控专项整治。
农(集)贸市场整治方面,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包联责任制,科级干部包联对接全市20家重点农(集)贸市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属地农(集)贸市场派驻卡口监督员。农(集)贸市场要建立完善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台账、市场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体温监测台账、疫苗接种台账“三个台账”,按照75%限制进场人员数量,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查验“三码”等措施。在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整治方面,要求各餐饮单位采取保持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撤除超出限额餐椅(凳)、摆放“间隔入座保持距离”空位提示牌、在就餐场所(含大厅、包间)明显位置明示具体限额人数等措施;严格执行“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管控要求,防止室内场所人员大规模聚集。在药店整治方面,药店要充分发挥监测“哨点”作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退两抗”药品执行实名登记销售管理。
冷链食品整治方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摸清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数量,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报送机制,动态掌握、及时报送底数变动情况,同时加大对违规购进、销售、加工冷链食品的排查打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期间对设置有冷库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各级商务部门强化源头管控,监督商贸流通企业严格执行我市关于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含水产品)管控要求。交通运输和邮政部门对存在涉疫风险的冷链食品,严格执行熔断机制。(樊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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