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的批复
晋政函〔2023〕100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的请示》(临政请示〔2023〕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
二、区域调整后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0.85平方公里,其中:
涧河工业园区域调整后规划面积8.1757平方公里,包括涧河片区和双创基地片区。涧河片区规划面积8.0582平方公里,东至利达化工厂东侧,南至泽坡沟村村庄北界,西至河南上村村庄西界,北至古阳村村庄北界;双创基地片区规划面积0.1175平方公里,东至山西国新正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西103米,南至古县古远驾驶员培训学校以北133米,西至胶海线,北至锦华焦化公司东面以南187米。
华宝工业园区域调整后规划面积2.6782平方公里,东至晋源洗煤厂东侧,南至忠和煤业有限公司南侧,西至山西蔺润煤业有限公司仓库西侧,北至野子沟村南侧田间路(不含)。
三、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氢能源和新材料为主导发展产业。
四、你市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领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修改完善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五、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组织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应生态环境部门审查。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省自然资源厅要按规定及时核定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后的准确四至范围。
七、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重点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开发区促进区域经济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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