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专班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
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专班的通知
晋政办函〔2025〕10号
省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山西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数字中国等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第二批)申报工作,研究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林红玉 副省长
副召集人:李天照 省政府副秘书长
常国华 省财政厅厅长
郭丙福 省交通厅厅长
成 员:闫中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数据局局长
刘 勇 省工信厅副厅长
曾 涛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新民 省财政厅副厅长
武耀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许有志 省交通厅副厅长
赵曙光 省文旅厅一级巡视员
张和平 省应急厅副厅长
秦爱民 省气象局副局长
杨国华 山西交控集团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制
1.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申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厅副厅长许有志同志兼任。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工作专班召集人汇报,不再另行发文。
2.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其指定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市、县及其他单位负责人参加。
3.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对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4.专班自成立之日起,运行期3年,到期后自动撤销,不再另行发文。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的,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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