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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公开安置第二批“4050”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高平市政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10 【字体:

  为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发电[202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4050”下岗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安置“4050 ”下岗失业困难人员100名,安置办法如下:

  一、安置对象

  高平市辖区内、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5年内(男,1965年 11月17日以前出生;女,1975年 11月17日以前出生)的国有或集体改制企业中下岗失业困难人员。

  二、安置办法

  按照年龄从大到小即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从短到长排序后,等额确定。

  三、安置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肯干;

  2.愿意从事户籍协管、保安、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服务工作,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已享受过“4050”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能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不能报名;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四、安置程序

  1. 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经审核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路184路)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

  咨询电话:0356-2359814

  2. 拟定安置人选。按照安置办法,拟定安置人选。

  3. 体检与考核。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对拟安置人员进行体检与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为安置人员。

  4. 公示。安置人员将在高平政府信息网、高平人才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工资待遇及管理

   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高平市“4050”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服务。安置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做好本职工作。对不遵章守纪、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将予以辞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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