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米山水库等20座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为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的水库管理体系,保障水库工程正常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市管辖的20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已编制完成,现予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米山水库等20座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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