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解读】公开引进高平籍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版)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有效缓解我市紧缺学科教师和急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哪些人群属于引进对象?
1. 高平籍在外地从事教育、医疗职业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2. 配偶或父母在高平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从事教育、医疗职业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二、专职教师的引进条件是什么?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以下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3. 专职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4. 高中、初中教师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 需在编在岗至少满五年(特岗教师需服务期满入编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需服务期满入编满3年),且聘任为初级及以上职称。
6. 按《山西省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的要求,教师需满足近三年满工作量。
7. 热爱教育事业,本人教育教学质量在工作地区名列前茅。
8.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条件是什么?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3. 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 市直医院引进要求:具备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过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培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职称限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引进要求: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特殊紧缺专业以当年各医疗单位所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引进程序有哪些?
共有设置引进岗位、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七个环节。
五、引进公告在哪里发布?
公开引进高平籍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与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同步开展,每年引进一次,信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