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2025年共青团高平市委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始申报~

来源:共青团高平市委 发布时间:2025-03-20 【字体:

  为丰富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更好满足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引入更多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关爱服务,促进我市青少年事业高质量发展,共青团高平市委拟向社会组织购买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共青团高平市委

  二、承接主体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但不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从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青年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社会力量。

  (三)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不作为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违约失信行为,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类别

  四、项目金额

  共青团高平市委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费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1万元(含)以下、1.5万元(含)以下、2万元(含)以下、3万元(含)以下。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立项阶段

  1.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申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如实填写《2025年共青团高平市委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书》,按要求进行申报。

  2. 2025年4月中旬前,团市委召开项目评审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确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承接主体及项目清单,并在“共青团高平市委”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3. 2025年4月下旬,完成项目优化并与项目承接方签约实施。

  (二)执行阶段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4月下旬至2025年11月初。承接方按照与团市委签署协议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团市委组建督导团队进行全程督导。

  (三)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团市委督导团队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

  六、资金使用

  (一)资金拨付

  与项目承接方签订协议后,在启动阶段拨付项目50%款项;项目末期评估合格则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拨付项目尾款,如有超支,则按照合同总金额拨付,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团市委有权终止项目并对已拨付的资金款项保留追溯权。

  (二)资金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按照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三)其他要求

  承接主体应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统计工作,记录清楚开展活动的具体内容,提交考核表和相关印证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的,承接主体要及时提出申请,双方进行协商。

  七、申报要求

  1. 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愿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请扫码下载《2025年共青团高平市委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书》,并于2025年3月31日18:00前将申报书加盖公章送至团市委办公室(文化馆419办公室)。

  2. 申报书一式三份,方便留存备查。待报名结束后,团市委将对材料进行集中现场审核。申报主体需携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近三年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项目具体承接情况到团市委办公室。

  3. 申报的项目内容应该与本次发布的购买需求相对应。要清晰描述项目的概述、实施计划等内容,项目经费预算以及预期目标必须符合实际,重点突出,内容精准,文字简洁,并有明确量化指标。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