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栋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栋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6月25日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王栋、王斌、王兵兵、王宏祥、王端庄、牛延鹏、邢斐、吕晋飞、刘杰、李国明、李建军、殷茂林12名同志提出,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该12名同志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委员的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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