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从三方面提出强化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统筹做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协调调度,做好工作指导,及时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有序有效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市政府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市属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监督评价考核: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评估和考核,节能目标实行“年度评价、中期评估和五年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点对点通报至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措施落实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各县(市、区),实行用能项目分类缓批限批,并作为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三是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能减排公益宣传,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加强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的作用,支持其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公益事业。畅通群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渠道,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自愿承诺活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