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高平市建成区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高平市建成区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市区建成区居民自建房屋管理与服务,切实改善建成区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高平市建成区居民自建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5年1月3日至1月12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高平市城市管理局反馈。
联 系 人:张夏楠
联系方式:0356—2266816
邮 箱:1816164814@qq.com
附件:高平市建成区居民自建房屋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docx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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