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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开始啦~

来源:高平市委社会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10-15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高平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二、评选标准

  (一)内容合法合规

  能够充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承和全体村(居)民的共同意愿,且无违背宪法和法律法规精神、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内容。要求参选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包含引导移风易俗,弘扬优秀村风民俗,摒弃陈规陋习,杜绝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树立新时代新风尚等内容。

  (二)程序制定规范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提请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村(居)民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备案后公布实施。

  (三)形式灵活多样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贴近生活、简便实用、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编写格式可以包括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等各种形式,并具有倡导性、约束性、激励性、监督性等机制措施。

  (四)作用发挥明显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在推动移风易俗、弘扬公序良俗、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村居申报(2024年10月15日前)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积极组织村(社区)申报,并填写《高平市“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表》、报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作用典型材料。

  (二)乡街初审(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乡镇(街道)党(工)委对上报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初审,并将《推荐表》和典型材料报至市委社会工作部业务一室。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报送2—3篇村规民约,有社区的乡镇(街道)报送1—2篇居民公约。

  (三)专家评审(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市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上报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集中评审,评选出“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四)公示表彰(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评选结果通过市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市委社会工作部将对“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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