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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宝妈,生育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服务指南请查收!

来源:高平政务服务 发布时间:2025-04-23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未直接联网结算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三、设立依据

  《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符合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的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办理条件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不符合我市生育保险就医规定的。

  (二)不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规定的。

  (三)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指分娩前后因生育合并症、并发症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住院费用支付标准支付。

  (四)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犯罪、酗酒、吸毒、自残、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等造成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六)在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七)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手术发生的费用。

  (八)按照国家或者本省规定应当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申请材料

  1. 社保卡(纸质版,复印件,1份)。

  2. 医疗收费票据(纸质版,原件,1份)。

  3. 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纸质版,原件,1份)。

  4. 住院病历(入档后)(纸质版,复印件,1份)。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承办单位

  高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九、咨询电话

  0356—5242926

  十、投诉电话

  0356—5682391

  十一、办理地点

  高平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1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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