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2026年医保补助政策来啦!4月1日起开始线上申领

来源: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3-31 【字体:

  医保惠民,让群众更有“医”靠。今年,市政府继续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列为12件民生实事之一,其中,普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100元,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慢性病门诊自付部分全额补助。

  一、普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100元,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

  (一)补助对象

  集中征缴期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居民、困难人群。困难人群包括: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稳定脱贫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补助对象不包括国家和其他部门全额补助的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

  (二)补助标准

  市财政对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普通居民补助100元/人,低保对象补助80元/人(医疗救助已资助32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补助120元/人(医疗救助已资助280元),稳定脱贫人口补助200元/人(集中征缴期已直接减免200元,本次再补助200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补助400元/人。

  各类身份重复人员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三)补助方式

  居民医保缴费补助采取“高效办”线上申领和乡(镇、街道)线下申领两种方式,具体流程步骤如下:

  1. 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可通过支付宝“高效办”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后提交登记审核。

  2. 登记审核通过的参保居民补助金由“高效办”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支付宝账户。

  3. 未通过“高效办”领取补助的居民由乡(镇、街道)发放,申领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本人参保登记所属乡(镇、街道)申领。

  4. 无支付宝账号的儿童(18岁以下)和老人(60岁以上)可由其家属代领,每个代领人最多可代领3人,已完成“高效办”实名认证的账号只能由其本人领取,无法代领。

  5. 代领人仅限其家庭成员,恶意领取他人缴费补助的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时间安排

  1. 通过“高效办”身份认证登记时间:2026年4月1日—4月15日

  2.“高效办”发放时间:2026年4月16日—4月30日

  3. 居民向乡(镇、街道)申领时间:2026年5月1日—5月31日

  二、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慢性病门诊自付部分全额补助

  (一)补助对象

  享受医保慢特病、“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政策待遇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助标准

  2026年1月1日起,补助对象在高平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新增补助对象在民政、乡村振兴中心提供动态变更名单后,次日起享受救助。

  (三)补助流程

  1. 一站式结算:补助对象在高平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实行一站式结算。

  2. 补助资金审核拨付:补助资金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机构按月向市医保中心报审结算(与医保资金结算同步);医保中心审核对账后于报审当月月底前向医疗机构拨付资金。

本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