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赫赛汀等32种谈判药品药咋买咋报有详规
为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赫赛汀等32种谈判药品将纳入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用药范围管理。32种药品中,很多都是抗肿瘤药物,临床价值高但价格较贵,患者负担重。此次纳入医保范围后,为确保参保人员合理、便捷用药,1月2日,省医保中心发布了《省直职工医疗保险谈判药品使用管理规程》,详细解读这些药品如何使用。
一、将曲妥珠单抗注射剂等32种药品(见附件)纳入山西省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用药范围。黄斑变性患者使用康柏西普、雷珠单抗,多发性硬化症患者使用重组人干扰素β-1b,参照门诊大额疾病用药管理。
二、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纳入血友病用药范围、碳酸镧和司维拉姆纳入尿毒症透析用药范围,参保人员待遇按相应病种现行规定执行。
三、参保人员使用除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碳酸镧和司维拉姆外的其他29种药品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只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超过的再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其中昕维、诺利宁、格尼可、依尼舒的基金(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为80%,赫赛汀等其余25种药品支付比例为70%。
四、32种谈判药品中,赫赛汀、芙仕得、格列卫、昕维、诺利宁、格尼可、施达赛、依尼舒、达希纳、索坦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调整部分特殊疾病医保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23号)文件规定时间执行,其余药品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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