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民营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5〕11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报自评数据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完成自评,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截至9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 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3.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 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
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已被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参与评价。
联系人:韩玲玲
电 话:0356—5226052
附件:1.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高平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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